跳繩比賽.
第一次 | 第二次 | 第三次 | 總數 | |
小聰 | 24 | 30 | 90 | |
小明 | 29 | 29 | 94 | |
小亮 | 26 | 30 |
24
24
下,小明共跳了29
29
下,小亮共跳了26
26
下.(2)第三次比賽,小聰跳了
36
36
下,小明跳了32
32
下.(3)小亮得了第三名.他三次跳的總數可能是
89
89
下,他第三次可能跳了33
33
下.【考點】整數、小數復合應用題.
【答案】24;29;26;36;32;89;33
【解答】
【點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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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2024/6/27 10:35:59組卷:4引用:1難度: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