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古代中國可能早在周代就出現(xiàn)了免征其子孫力役以便侍養(yǎng)老人的行政制度或慣例。
戰(zhàn)國時期孟子強調明君應“制民之產(chǎn)”,“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取于民有制”。到漢代,給侍獎復之制已經(jīng)成了一種主要的賦役減免制度。漢代年入九十可配給一名侍丁,年屆八十亦可免除子孫一定差役,而留在家里侍養(yǎng)。漢初高祖有懷孕產(chǎn)子而免除一定賦役的詔令。漢惠帝四年(前191年),令“舉民孝弟、力田者,復其身”。漢武帝發(fā)布“已巳詔”:“今天下孝子、順孫愿自竭盡以承其親,外迫公事,內乏資財,是以孝心闕焉,朕甚哀之。民年九十以上,已有受鬻法,為復子若孫,令得身帥妻妾遂其供養(yǎng)之事”。漢光武帝時有“民有產(chǎn)子者復以三年之算”的政策。漢章帝元和二年(85年)“令諸懷妊者賜胎養(yǎng)谷,人三斛,復其夫勿算一歲。”
——摘編自胡榮明《傳統(tǒng)賦役減免制度的親屬倫理旨趣新探》(1)根據(jù)材料并結合所學知識,概括漢代賦役減免制度的主要特點。
(2)根據(jù)材料并結合所學知識,分析漢代賦役減免制度形成的原因。
【考點】古代賦稅制度.
【答案】見試題解答內容
【解答】
【點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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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2024/4/20 14:35:0組卷:3引用:3難度: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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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據(jù)漢代文獻記載,“官收百一之稅,民收太半之賦,官家之惠,優(yōu)于三代,豪強之暴,酷于亡秦。是上惠不通,威福分于豪強也”。由此可知,漢代( ?。?/h2>
發(fā)布:2025/1/2 5:30:5組卷:4引用:5難度:0.6 -
2.如表兩漢至西晉的服役規(guī)定,據(jù)表可知徭役負擔( ?。?br />
時代 役齡 役期 出處 西漢景帝 20歲給傅,56歲免役 36年 《漢書?景帝紀》 西漢昭帝 23歲始傅,56歲免役 33年 《鹽鐵論?未通》 曹魏 15歲或16歲至60歲以上 45歲以上 《晉書?趙至傳》《晉書?武帝紀》 孫吳 15歲起役,止役不詳 不詳 《三國志?吳志?亮傳》 西晉平吳前 17歲至60歲以上 43年以上 《文館詞林》卷662 西晉平吳后戶調式全役 男女16歲至60歲 44年 《晉書?食貨志》 戶調式半役 13歲至65歲 52年 《晉書?食貨志》 發(fā)布:2025/1/2 4:0:1組卷:7引用:3難度:0.6 -
3.材料一:今海宇承平已久,戶口日繁,若按見(現(xiàn))在人丁加征錢糧,實有不可。人丁雖增,地畝并未加廣。應令直省督撫,將見(現(xiàn))今錢糧冊內有名丁數(shù),勿增勿減,永為定額。其自后所生人丁,不必征收錢糧。
——《清圣祖仁皇帝實錄》卷二四九材料二:丁口之輸賦也,其來舊矣。至我朝雍正間,因各疆吏奏請,以次攤入地畝。于是輸納征解,通謂之地丁,或日丁隨地起?!┚谔?,能夠無額外之多取,而催科易集。其派丁多者,必其田多者也;其派丁少者,亦必有田者也。保甲無減匿,里戶不逃亡,貧窮免敲撲,一舉而數(shù)善備焉。所不使者,獨家止數(shù)丁而畝連阡陌者耳。
——王慶云:《熙朝紀政》(1)根據(jù)材料,指出清前期的賦稅改革措施,并概括其特點。
(2)根據(jù)材料并結合所學知識,分析清前期賦稅制度改革的影響。發(fā)布:2025/1/2 5:30:3組卷:6引用:2難度: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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