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日,甲先生和乙女士在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情況下舉辦了婚禮,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在甲出資購買并登記于甲名下的一套住房里。2016年9月,甲在未告知乙的情況下,將該房屋賣給陳某,并和陳某以傳真的方式對該房的價款、付款期限、交房時間等主要內容予以確認,陳某支付了全部房款,甲將房產證原件交給了陳某。乙知道后,在陳某辦理房屋過戶手續(xù)前向法院起訴,稱甲將房屋賣給陳某時沒有和作為妻子的她商量,而且甲與陳某未簽訂書面合同,故購房合同不成立。
結合所學知識,回答下列問題并分別說明理由。
(1)乙的說法是否有法律依據?
(2)在乙起訴時,該房屋的所有權屬于誰?
【考點】夫妻間的人身和財產關系;有效合同與無效合同.
【答案】見試題解答內容
【解答】
【點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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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2024/4/20 14:35:0組卷:58難度: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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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許某于2018年結婚。婚后,許某用婚前的個人積蓄15萬元購買股票,獲利5萬元;用婚后其父親贈與他們夫妻的30萬元購買企業(yè)債券獲利5萬元。同時,他婚前用120萬元全款購買的房子已經升值了15萬元。上述全部財產中,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是( ?。?/h2>
發(fā)布:2025/1/1 19:30:1組卷:16引用:4難度:0.5 -
2.閱讀材料,回答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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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用《法律與生活》的有關知識,分析錢芳去世后,房屋轉讓的180萬元房款應當如何分配。發(fā)布:2024/12/19 18:30:1組卷:22難度: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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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是夫妻雙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標志發(fā)布:2025/1/1 20:30:1組卷:9難度: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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