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樹立法治觀念,權利義務伴我行】
材料一:近年來,全國各地陸續(xù)發(fā)生高空拋物,墜物傷人事件,成為“懸在城市上空之痛”。小到果核、塑料瓶、大到花盆、廣告牌等等,許多物件一旦從高空落下,就有可能變成傷人利器。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細化了高空拋物致人損害的承擔責任主體,刑法修正案(十一)也對高空拋物罪進行了明確規(guī)定。無視他人隨意高空拋物,必將受到嚴懲!
2021年3月1日,全國首例高空拋物罪案件宣判,被告人因與他人發(fā)生爭執(zhí),先后將兩把菜刀拋至樓下,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
閱讀材料,運用所學知識,思考并回答下列問題:
(1)結合所學知識談談全國首例高空拋物罪宣判有何意義?
(2)守護頭頂上的安全,解除“懸在城市上空之痛”,作為公民應該怎么做?
材料二:周末中學生大偉陪著他的爺爺在小區(qū)里散步,一只沒有拴繩的黑犬突然向他們撲來,大偉的爺爺由于驚嚇過度,心臟病復發(fā)入院。大偉的爺爺出院以后去找狗主人討說法,狗主人拒不認賬,還振振有詞的說道:“我的狗又沒有咬到你,憑什么讓我負責?遛狗是我的權利和自由,你無權干涉!”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5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確單位和個人飼養(yǎng)犬只。應當按照規(guī)定定期免疫接種狂犬病疫苗,憑動物診療機構出具的免疫證明向所在地養(yǎng)犬登記機關申請登記。另外,法律還規(guī)定,攜帶犬只出戶的,應當按照規(guī)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繩等措施,防止犬只傷人、疫病傳播等。
(3)判斷材料二中黑犬主人的言行,并說說材料中體現(xiàn)了哪些權利和義務的相關知識。
【答案】見試題解答內容
【解答】
【點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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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2024/4/20 14:35:0組卷:2引用:1難度: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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