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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曾經(jīng)寫過一篇小文《糖史上的蔗漿時代》,討論唐代以及唐以前的時期,蔗糖的主要形式是“蔗漿”,但是,當時我誤以為進入宋代以后,固體的砂糖便成為主流。直到讀到北宋王辟之《澠水燕談錄》里的一則材料,我才意識到,以為宋人消費以固體蔗糖為主,這是一個普遍流傳的誤會。這里有必要提及《糖霜譜》。宋人王灼的《糖霜語》是一部嚴謹驚人的科學史著作,由之后人知道,在北宋時代,固體的糖已經(jīng)出現(xiàn)了。但是,很多人從自己的生活經(jīng)驗出發(fā),進而望文生義,對這一著作有很多誤解,包括以為“糖霜”指的是我們今天生活中看到的砂糖,即細粒狀的糖粉。其實,王灼講解得非常清楚:糖霜之稱,是指這種產(chǎn)品經(jīng)歷結晶的過程,近似自然界中的結霜現(xiàn)象。至于糖霜的形態(tài),則是大大小小的不規(guī)則團塊,所以宋人亦稱之為“糖冰”或“冰糖”。
      當時甘蔗種植在宋朝的境內(nèi)非常普遍,質(zhì)量也很好,然而掌握了糖霜技術的地方卻不多,僅僅局限在福唐(位于福建)、四明(浙江)、番禺(廣東)以及廣漢、遂寧(二者皆在四川),可是前四個地方都產(chǎn)量小,質(zhì)量也遜色,因此實際上只有遂寧一處為主力。即使在遂寧,也只是集中在傘山周圍,這里制糖霜的家庭作坊稱為“糖霜戶”,其中大致有三百家的出品為優(yōu)等貨,大戶每年能動用三百多只缸制糖,而小戶不過只有一兩缸。另外還有將近百家制糖作坊,但是只能生產(chǎn)中下等的產(chǎn)品。附近雖然也有很多甘蔗田,那里的農(nóng)戶們卻沒有掌握做糖霜的技術,只能把甘蔗汁加工成糖水,作為原料賣給傘山前的制糖坊。
      這些糖霜戶所掌握的技術相當簡單,無法完全控制生產(chǎn)過程,導致每年的產(chǎn)量不穩(wěn)定。從耕田到曬霜,歷時長達一年半,最終可能一缸出幾十斤乃至上百斤糖霜,也可能完全沒有任何糖霜形成。
      宣和初年,北宋朝廷要求遂寧每年進貢數(shù)千斤糖霜,結果當?shù)貙⒔霐?shù)產(chǎn)家破產(chǎn),到王灼寫《糖霜譜》時還沒有恢復元氣。在最大的生產(chǎn)地遂寧,尚且無法承受一年多出幾千斤固體糖的負擔,那么其他四個地方只會更弱。另外,《糖霜語》介紹,當時邊境以外的很多地區(qū)都出產(chǎn)好甘蔗,但卻沒聽說有糖霜的生產(chǎn),連王灼都覺得奇怪。
《糖霜語》記錄了當時糖霜與沙糖的制作工藝。前者的生產(chǎn)過程辛苦漫長,而且出品率很低,大致是把甘蔗榨出的汁在火上熬,熬到類似麥芽飯的黏稠度,然后把若干竹條插在大缸里,再將熬好的蔗漿倒入,以竹藤編的蓋子罩合。接下來,便是等著蔗漿析出結晶,附著在竹條以及缸壁上。到農(nóng)歷五月,把這些結晶取出,這個程序稱為“瀝缸”?!盀r”出的糖晶再經(jīng)陽光下暴曬,才得到最終的糖霜。不過,一缸糖漿不會全部結晶成霜,會留下相當比例的“糖水”,也就是余漿。這些糖水有兩種去處,直接賣掉,“或自熬沙糖”。很清楚,在王灼時代的制糖體系里,沙糖與糖霜是截然不同的兩種商品。
      實際上,王灼非常了不起,在卷二清楚地勾勒了中國古人在蔗糖消費上的不同階段:第一個階段為蔗漿,乃是甘蔗壓榨成的汁。第二個階段為“蔗餉”,即經(jīng)過初步簡單加工的甘蔗飴漿,很可能是把甘蔗榨汁在陽光下曬,蒸發(fā)掉水分,由此形成濃縮稠漿。第三個階段,則是加入了把蔗漿汁在火上熬煉的程序。文獻記載,唐太宗派人從印度的摩接陀國學會了“熬糖法”,很多后代學者誤以為,這次引入的新技術是直接制作固體糖,但事實絕非如此。王灼推測,熬糖法是“熬糖瀋作劑,似是今之沙糖也”,接下來他明確道:“蔗之技盡于此,不言作霜,然則糖霜非古也?!彼赋?,三個階段里都沒有提到固體糖的制作工藝,所以糖霜的歷史并不長。同時,他認為,唐初從印度引入的熬糖法,制成的產(chǎn)品就是沙糖。所以,在王灼那里,沙糖不是固體糖,尤其不是今天的砂糖。
《糖霜譜》指出,沙糖是用甘蔗漿就,元代官修的《農(nóng)桑輯要》收編了詳細的“煎熬法”,其工藝說來相當簡單:
      把甘蔗汁于大鍋內(nèi)溫火熬煮,熬到變?yōu)楹跅椇希ㄒ赏ā昂帧保┥?;在一只大盆的底部鑿一個小眼,然后把大盆架在一只罐子上,將煮好的稠漿倒入盆內(nèi),任其從小孔內(nèi)一點點滴落,用這種方法來進行澄清,分離糖蜜。最終,落入罐底的糖蜜在品質(zhì)上比較差,只能用于制作“渴水”這類飲料。留在盆內(nèi)的部分才是質(zhì)量好的沙糖,貯存起來,供隨時食用。
《農(nóng)桑輯要》中很明確地展示了“熬沙糖”的技術過程,也清楚地告訴我們,簡單分離過糖蜜的稠漿就是沙糖的最終形態(tài),并沒有進一步曬干等更多步驟,因此成品是流質(zhì)的膠飴。賀威、劉偉榮在《宋元時代福建制糖技術的影響》一文中指出,宋代限于技術條件,主要生產(chǎn)“液態(tài)糖”,而福建的液態(tài)糖產(chǎn)量極大,“仙游縣田耗于蔗糖,歲運入浙淮者,不知其幾萬壇”,這一繁榮一直持續(xù)到元代。從《糖霜譜》可知,不僅福建,同時期的其他蔗糖產(chǎn)地也是如此,這就顯示了宋人消費蔗糖的情況。如此重要的歷史情況,卻在糖史研究中常受忽略。同樣受到忽略的是,有一個非常漫長的時期,作為糖制品主力的液態(tài)糖,擁有一個指定專用名稱——沙糖。
      季美林先生《蔗糖史》中關于唐代的一章讓我們明白,宋代并非沙糖的起點,唐人對這種形式的蔗糖頗為了解,在日常生活中也有各種應用。真正驚人的是,如《演繁錄》指出,早在東漢時,張衡《七辯》里已然提到:“沙場石蜜,遠國儲珍。”原來,至晚在公元一世紀時,就出現(xiàn)了沙糖(飭)這個專稱,它來自遠方,稀少而昂貴,很顯然只有上層社會才有機會接觸到。賦中與沙糖并列的尚有“石蜜”,這是漢唐時代對異國所產(chǎn)固體糖的叫法。
(摘編自孟暉《宋人的沙糖》)(1)下列對材料相關內(nèi)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
D
D

A.宋代的“糖霜”在形態(tài)上呈現(xiàn)為不規(guī)則的團塊,與今天生活中看到的砂糖并不相同。
B.宋代遂寧的傘山周圍集中了許多糖霜戶,他們的“糖霜”的生產(chǎn)能力并不是相同的。
C.中國古人對蔗糖的消費進入第三個階段,與摩接陀國“熬糖法”的傳人有密切關系。
D.作者孟暉經(jīng)過詳細的考證,認為宋代流行的是液態(tài)糖,唐代之前并沒有出現(xiàn)固體糖。
(2)下列對材料相關內(nèi)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
C
C

A.唐代以及唐以前消費蔗糖的主要形式是“蔗漿”,這屬于王灼提出的中國古人在蔗糖消費上的第一階段。
B.宋人生產(chǎn)“糖霜”存在“瀝缸”和“曬霜”這兩道程序。前者是指在農(nóng)歷的五月將蔗漿析出的結晶取出。
C.較之糖霜,宋代熬制沙糖的工藝相當簡單,因為其使用的原材料主要來自糖霜生產(chǎn)后遺留下來的糖水。
D.若研究中國蔗糖史,學者可以參考《糖霜譜》《農(nóng)桑輯要》等古籍,也可以參考季羨林先生的《蔗糖史》。
(3)根據(jù)材料內(nèi)容,下列說法不正確的一項是
A
A

A.在宋代,掌握了制作糖霜技術的有福唐、四明、番禺、廣漢、遂寧,這說明宋代的甘蔗種植只集中在這五個地方。
B.宋代的“糖霜戶”運用所掌握的技術生產(chǎn)“糖霜”,但并不能完全控制生產(chǎn)過程,這可推斷出他們所掌握的技術存在一定的缺陷。
C.南宋醫(yī)學家寇宗奭《本草衍義》的記載“甘蔗……石蜜、沙糖、糖霜皆自此出”可以佐證宋代的“沙糖”與“糖霜”不是同一種商品。
D.“仙游縣田耗于蔗糖,歲運人浙淮者,不知其幾萬壇”,由此可以推斷出宋代浙淮地區(qū)對沙糖的消費量是巨大的。
(4)作者運用哪些證據(jù)推翻了“進入宋代以后,固體的砂糖便成為主流”“宋人消費以固體蔗糖為主”的結論?請結合材料加以說明。
(5)孟暉對宋人所消費的蔗糖的研究能給從事相關學術研究的學者哪些啟示?請簡要說明。

【答案】D;C;A
【解答】
【點評】
聲明:本試題解析著作權屬菁優(yōu)網(wǎng)所有,未經(jīng)書面同意,不得復制發(fā)布。
發(fā)布:2024/7/11 8:0:9組卷:21引用:8難度:0.5
相似題
  • 1.閱讀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題。
          德國哲學家雅斯貝爾斯曾經(jīng)提出“軸心時代”的概念。他認為,在公元前500年前后,古希臘、以色列、印度和中國幾乎同時出現(xiàn)了偉大的思想家,他們都對人類關切的問題提出了獨到的看法,形成了不同的文化傳統(tǒng),已經(jīng)成為人類文化的主要精神財富。
          某種意義上說,當今世界多種文化的發(fā)展正是在2000多年前的軸心時代的基礎上的一次新的飛躍。據(jù)此我們也許可以說,將有一個新的“軸心時代”出現(xiàn)。在可以預見的一段時間里,各民族、各國家在其經(jīng)濟發(fā)展的同時一定會要求發(fā)展其自身的文化,因而經(jīng)濟全球化將有利于文化的多元發(fā)展。
          新軸心時代和前一個軸心時代不同,新的軸心時代必須是在互相影響中發(fā)展的。前一個軸心時代,雖然提出了問題,可都是獨立提出來的。中國講的天下,就是中國了解的天下,希臘文化也沒有考慮到還有一個中國,還有個印度。而且,那時候有一個很大的問題,中國吸收印度的東西很多,相應地,印度吸收中國的東西非常少。這實際上是個文化單向傳播的問題,原因是中國的文化比較有包容性。
          今天不一樣了,任何一種文化,都得有全球意識?,F(xiàn)在,每個國家都不僅僅是要解決自己國家的問題,同時也在解決一個全球性的問題。當然,不能認為古代的問題到現(xiàn)在就沒有意義了,古人提出的問題,有些到現(xiàn)在也沒有解決。中國古代就提出的天人關系問題、古希臘提出的理想世界和現(xiàn)實世界關系問題,這些問題人類還要不斷地解決下去。
          假如我們今天能夠進入一個新軸心時代,各種文化之間一定是互相吸收的關系。21世紀世界文化發(fā)展很可能形成若干個重要的文化區(qū):歐美文化區(qū)、東亞文化區(qū)、南亞文化區(qū)和中東與北非文化區(qū)(伊斯蘭文化區(qū)),其他還有以色列和散在各地的猶太文化、南美文化,非洲文化等。這些文化必須好好考慮如何相處的問題。尤其是前四大文化所覆蓋的人口都在10億以上,一個文化消滅另一個文化沒有可能,因為牽扯的人口太多了。最好是用中國的辦法,在對話中相互理解,以求和而不同。我們有可能也有條件把西方的學說中國化,把中國思想加入西方文化,進行平等的對話,我的有些思想可以給他們一些刺激,讓他們?nèi)ブ匦滤伎荚瓉淼膯栴}。比如,西方長期存在的是主客二分法,我們不主張主客二分,而是主張?zhí)烊撕弦?,兩者可以互補。
    (選自湯一介《我們在面對一個怎樣的孔子》,有刪改)(1)1下列關于原文內(nèi)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確的一項是
     

    A.在公元前500年前后古希臘、以色列、印度和中國同時出現(xiàn)了偉大的思想家,他們都對世界產(chǎn)生了影響。
    B.在前一個軸心時代,各個國家對自己以外的國家是缺乏了解的,各國的文化也是獨立的不會互相影響。
    C.新軸心時代和前一個軸心時代有很大的不同,新軸心時代強調(diào)互相影響,互相包容,互相吸收。
    D.如果要讓新的軸心時代真正到來,就必須使用中國的辦法,因為中國文化比較有包容性。
    (2)下列對原文論證的相關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
     

    A.文章闡述了新軸心時代與前一個軸心時代的不同,在第二段中提出了新軸心時代的概念。
    B.本文的論點是新軸心時代各國要有全球意識,不僅解決自身問題,同時解決全球問題。
    C.實現(xiàn)新軸心時代的前提是世界各種文化之間的相互吸收,否則就不能迎來新軸心時代。
    D.文章最后一段由新軸心時代各種文化的關系引出關于當代我國文化應怎樣發(fā)展的討論。
    (3)根據(jù)原文內(nèi)容,下列說法不正確的一項是
     

    A.新時期世界經(jīng)濟的快速發(fā)展,文化的多元發(fā)展,預示著或許會有一個新的軸心時代出現(xiàn)。
    B.經(jīng)濟全球化將有利于文化多元發(fā)展,因為各國在經(jīng)濟發(fā)展的同時一定會要求發(fā)展其文化。
    C.只有世界各民族、各國家的文化都有全球意識,才有可能促成新的軸心時代的到來。
    D.新軸心時代到來后,世界文化一定會相互交融、相互促進,最終各國文化將達成統(tǒng)一。

    發(fā)布:2025/1/4 2:0:3組卷:2引用:1難度:0.7
  • 2.閱讀下面的文字,完成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是我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通觀歷史上的立法可以發(fā)現(xiàn),能夠被命名為“法典”的法律,大體上有三個明顯的特征:一是該立法在國家法律體系中的地位十分重要;二是該立法體系龐大,法律制度規(guī)模大,法律條文在當時的社會是最多的;三是立法者要突出該法的體系性,強調(diào)立法的邏輯和規(guī)律。我國民法典就是因為符合這三個方面的特征,才被定名為“法典”。
          首先,從立法的重要性來看,民法典的定名是對民法作為國家治理的基本遵循和依靠的充分肯定。民法規(guī)范社會人身關系和財產(chǎn)關系,民法的內(nèi)容涉及社會成員的全部,也涉及他們從事社會活動的時時刻刻。所以,民法典在我國法律體系中的地位,僅次于憲法。另外,基本權利是我國憲法承認和保護的核心,而人民大眾的人身權利和財產(chǎn)權利,主要表現(xiàn)為民事權利。在一個法治社會里,對于民事行為的規(guī)范,屬于社會的常規(guī)性、普遍性、基礎性、全局性活動,而民法就是開展這些活動的法律遵循和依靠。從這個角度看,民法在我國法律體系中的地位,稱得上是“國家重典”。
          其次,民法的法律規(guī)范和制度體系十分龐大,遠遠超過其他任何法律,使用“法典”來定名,說明其立法體量的顯著差異。世界上著名的民法典,比如法國民法典、德國民法典、瑞士民法典(包括瑞士債法),其條文都超過了2200條。我國民法典法律條文包括七編、1260條,近80章,僅漢語字數(shù)就超過了10萬。值得注意的是,我國民法典并不是全部民法規(guī)范和制度的立法,而僅只是民法一般法或者基本法的立法,在此之外,還有商事立法、知識產(chǎn)權立法和社會權利立法等民法特別法。無論如何,此次編纂完成的民法典,其體量也遠遠超過其他法律,將其稱為“法典”,凸顯了它在規(guī)范和制度體量上的重要性。
          再次,民法典命名的使用,強調(diào)龐大的民法規(guī)范、制度整合為一體之時的體系科學性和邏輯性。對民法規(guī)范、制度的編纂和整理工作的核心任務,就是要找到龐大的民法規(guī)范、制度之間的內(nèi)在邏輯,以及觀察這一邏輯的基本方法。如果不依靠這些基本邏輯來編纂,民法典根本無從談起,因為大量的民法規(guī)范和制度都是一盤散沙,或是被形容為“隨意堆放的一袋土豆”。民法中的體系性科學,是人類社會依據(jù)民法治理國家的經(jīng)驗總結,既是民法典編纂的基本技術手段,也是我們從事民法學習研究和民事司法活動的基本技能。
          同時,依據(jù)體系性科學,我國民法典編纂還采取了總則和分則相互區(qū)分的模式。民法典編纂借鑒了數(shù)學上“提取公因式”的做法,把民事活動中具有共同性的規(guī)則“提取”出來,作為一般規(guī)則規(guī)定在民法典之中。然后,民法典又把具體民事權利按照人身權利和財產(chǎn)權利的區(qū)分來劃分為多個分則,在這些分則之中展現(xiàn)各種權利及其相對具體的要求。這樣的編纂方式,極大節(jié)約了立法成本,不僅是體現(xiàn)法律關系邏輯和民事權利區(qū)分科學的最佳方式,也是學習研究、貫徹實施民法的最佳方式??傮w而言,本次民法典編纂按照體系化科學的要求,消除了原有民事立法散亂且存在內(nèi)在混亂的弊端,遏制了立法盲目和沖動,實現(xiàn)了民事立法體系的極大改進,充分彰顯了民法發(fā)展史上曾倡導的“體系化效應”的積極作用,民法典被定名為“典”,可謂實至名歸。
    (摘編自孫無忠《民法典何以為“典”》)(1)下列關于原文內(nèi)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確的一項是
     

    A.《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是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它被定名為“典”,是實至名歸的。
    B.編纂者借鑒了數(shù)學上“提取公因式”的做法,采取了總則和分則相互區(qū)分的模式,使我國民法典編纂獲得成功。
    C.只有依靠龐大的民法規(guī)范、制度之間的內(nèi)在邏輯,以及觀察這一邏輯的基本方法,才能成功編纂民法典。
    D.我國民法典之所以被定名為“法典”,是因為民法在國家法律體系中的地位十分重要。
    (2)下列對原文論證的相關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
     

    A.文章脈絡清晰,層次分明,闡述清楚,對讀者了解我國民法典有一定的指導意義。
    B.文章以總分總的結構形式,較為詳細地分析了我國民法典命名為“法典”的原因。
    C.文章第三段舉法、德、瑞士等國民法典的例子,從立法體量角度證明了我國民法典定名的合理性。
    D.文章關于民法典依據(jù)體系性科學編纂的論述,從某種程度上也體現(xiàn)了科學立法的重要性。
    (3)根據(jù)原文內(nèi)容,下列說法不正確一項是
     

    A.我國民法典區(qū)分總則和分則的編纂方式極大地節(jié)約了立法成本,也有利于學習研究和貫徹實施民法。
    B.我國民法典立法體系龐大,法律條文多達上千條,漢語字數(shù)超過了10萬,但也只涉及民法一般法或基本法的立法。
    C.我國憲法承認和保護的核心是人民群眾的人身權利和財產(chǎn)權利,這兩者主要表現(xiàn)為民事權利。
    D.依據(jù)體系性科學,我國本次民法典的編纂實現(xiàn)了民事立法體系的極大改進,充分彰顯了“體系化效應”的積極作用。

    發(fā)布:2025/1/3 20:30:3組卷:7引用:1難度:0.6
  • 3.閱讀下面的文字,完成答題
          中國古代鄉(xiāng)村社會普遍存在的祠堂,是古代中國人慎終追遠的重要場所,彰顯著“敬宗收族、親親有愛”的禮之精神。禮是有秩序的愛。祠堂以血緣之基,融道德、信仰、禮三者于一體,規(guī)范禮制,聚族祭祀先人,團結族人,表達共同的精神寄托。
          中國古代農(nóng)耕文明在漫長的進程中,以“地緣”關系為依據(jù),以“親族血緣”關系為紐帶,形成了宗族--家族共同體,以及根深蒂固的宗族宗法文化心理。古代的“宗族”,是指有宗子、行宗法制而聚合成的“血緣--政治”團體。宋代程頤倡導士大夫階層的宗族祭祀,范仲淹、司馬光等大儒們都在思考著同一個問題,即通過哪種方式重建社會。到南宋,朱熹制作《家禮》,提出了“祠堂”這一名詞,確定了祠堂祭祀的格局。以程、朱為代表的士大夫階層確定了家禮構想,目的是復興宗子法,使朝廷有“世臣”。程子所立祭祀之法的本意是,祭祀的主體是士大夫的宗子,不是庶人。一個家族祭祖祭拜先祖,由宗子主持祭祀,叫敬宗;一個家族由宗子率領祭祀共同的祖先,即收族。宋明之后,甚至出現(xiàn)了不設立宗子的“族”。一個同族同姓的村落,盡管沒有“宗”,仍然可以被稱為“宗族”,這個時期的宗族制度,就成了“血緣--社會”團體,在一定程度上實現(xiàn)了宗族大家族乃至族內(nèi)小家庭之間的“親親”要求,即“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在這種“親親”的基礎上,通過祭祀共同的祖先,達到凝聚人心,團結族人,互愛互助的效果。這樣,敬宗收族,使得宗法不僅成為人與人之間的人倫共同體,而且成為生者與死者交通的人神共同體,成為維持社會穩(wěn)定、一統(tǒng)天下的重要環(huán)節(jié)和手段,因而具有重要的政治與社會功能。
          祠堂祭祀有多種,有季祭、節(jié)祭、生辰祭、忌日祭等,不管豪門或寒族,對祭祀都十分重視,儀式莊嚴,禮節(jié)隆重。祭祀先人是為了教育后人,立約族規(guī)是為了懲治違規(guī)犯律,借祖宗之威,稟祖宗之訓,在一定程度上賦予宗族管理權力的合法性。在祭祀中族長要宣讀族規(guī)和家訓以及族譜,族長在此代祖宗立言,宣講傳統(tǒng)倫理,告誡和懲罰犯錯子孫。凡做了錯事的族人須站在特定的位置祭拜,寓意“低人一等”,以這樣的方式來懲治不良行為。通過祠堂祭祀活動向后人宣講孝悌忠信等倫理道德。祭畢,后輩向前輩行禮,族人之間相互行禮,這樣,祠堂祭祀就成了一種精神聯(lián)系的紐帶。在這樣的潛移默化中,家族成員從兒童期起就受長幼之序、孝悌之禮等熏陶。祭祀活動既加強了血緣關系,又強化了家族內(nèi)部的向心力,從而對族中成員的行為起到榜樣或約束作用,在特定條件下,成為一種群體標準模式,向前人表達崇敬和哀思,為后人樹立效法的楷模。
    (摘編自李玲《祠堂之禮:有秩序的愛》)(1)下列關于原文內(nèi)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
     

    A.祠堂作為我國鄉(xiāng)村中的禮制性建筑,具有增強宗族血緣聯(lián)系、規(guī)范社會禮制的功能。
    B.祠堂在以血緣為坐標的宗族關系中,通過拜祖敬宗與祭祖收族,從精神上團聚宗族。
    C.宗族通過祭祀活動來達到教育后人的目的,同時合法地管理宗族,懲戒違法子孫。
    D.祠堂可作為本族處理家族內(nèi)部事務、樹優(yōu)立榜、賞勤罰懶、宣講倫理道德的地方。
    (2)下列對原文論證的相關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
     

    A.文章開宗明義,指出祠堂彰顯著“敬宗收族,親親有愛”的禮之精神,為后文的論述奠定了基礎。
    B.文章第二段按時間順序組織材料,展示了宗族的形成和祠堂的出現(xiàn),闡釋了祠堂祭祀蘊含的精神價值。
    C.文章第三段照應第一段闡述祠堂的功能,從祭祀先人的功能引出強化宗族觀念、團結族人的作用。
    D.文章第三段運用舉例論證闡釋祠堂祭祀活動的內(nèi)容,指出了祠堂對家族成員的榜樣或約束作用。
    (3)根據(jù)原文內(nèi)容,下列說法正確的一項是
     

    A.因為中國古代社會有著根深蒂固的宗族宗法文化心理,所以中國古代鄉(xiāng)村社會都存在祠堂。
    B.族人可以在春節(jié)、清明、冬至等傳統(tǒng)節(jié)日時以及自己生辰之時來祠堂祭祀祖先,重溫家訓。
    C.古代社會宗族擁有一定的社會管理權,所以族人一旦違犯了族規(guī),宗族就可以在祠堂中懲戒。
    D.由于祠堂是中國古代農(nóng)耕文明時期的產(chǎn)物,所以隨著時代發(fā)展、文明進步,祠堂將會消失。

    發(fā)布:2025/1/1 4:30:2組卷:6引用:1難度: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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