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身”為封建社會朝廷頒發(fā)給官員的身份證明,是官員“賦役優(yōu)免、子孫恩蔭、永業(yè)田申請”的憑證。唐朝告身的頒發(fā)程序,是中書省奉皇帝旨意寫好任命詞,經門下省審查和皇帝蓋章后,將御批原本存檔,另抄副本送尚書省辦理正式手續(xù)。根據材料可知( )
【考點】隋唐三省六部制.
【答案】D
【解答】
【點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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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2024/8/9 8:0:9組卷:16引用:6難度: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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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貞觀年間,唐太宗給一些資歷較淺的官員加以“參議朝政”“參知政事”等名號,給一些資格較老的元勛功臣加以“平章事”或“同三品”名號,使其可以繼續(xù)參與宰相事務。這些措施的實施( ?。?/h2>
發(fā)布:2024/11/6 4:30:3組卷:12引用:7難度:0.5 -
2.唐初,尚書省下設的六部各設四司,長官為郎中,每第一司稱為“頭司”,其名稱與本部相同,另三司稱為“子司”。此外,吏、兵二部為“前行”,戶、刑二部為“中行”,禮、工二部為“后行”。這反映出唐代六部的設置( ?。?/h2>
發(fā)布:2024/11/19 17:0:5組卷:7引用:1難度:0.6 -
3.有學者認為隋唐時“三省長官都是丞相,互不隸屬,共同對皇帝負責,從而有效地牽制了丞相的權力”。材料反映了( ?。?/h2>
發(fā)布:2024/12/1 0:0:3組卷:1難度: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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