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學年新疆石河子一中高二(上)第一次月考歷史試卷(10月份)
發(fā)布:2024/8/9 8:0:9
一、選擇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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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殷革夏命”后,商族成為“天下共主”。商王朝一方面極力推行神權政治,神化商王的“天下共主”地位;另一方面實行外服和內服制度,細化中央王朝與方國之間的關系。商朝卜辭中留下了大量王室征討方國的記錄。上述材料說明商代( )
組卷:35引用:32難度:0.6 -
2.周幽王為博得愛妃褒姒一笑,點燃烽火臺,各地諸侯以為犬戎進攻,都帶本部兵馬急來救駕,諸侯們在得知無事后憤然而歸。這就是家喻戶曉的“烽火戲諸侯”的典故。該典故從側面反映出當時( ?。?/h2>
組卷:7難度:0.5 -
3.實物史料是人類歷史發(fā)展過程中被保存或遺留下來的前人活動的場所和人們使用過的有形物品。隨葬物品、壁畫、簡冊等,能真實生動地再現當時的社會生產生活面貌。如圖是考古發(fā)掘出土的政府文書,其可能涉及( ?。?/h2>
組卷:16引用:6難度:0.6 -
4.秦及漢初,尚書是少府的屬官,是在皇帝身邊任事的小臣。有學者依據《后漢書》等資料整理出了尚書臺的組織系統表(部分信息如表)。對此合理的解釋是當時( ?。?br />
職等 官職 人數 祿秩 職責 首官 尚書令 1 千石 掌凡選署及奏下尚書曹文書眾事,機密端首,至為尊要 副式 仆射 1 六百石 署尚書事,令不在則奏下眾事三公曹 屬員
(部分)侍郎 36 四百石 主作文書草 令史 18
(后增至21)二百石 主書 左丞 1 四百石 主吏民章報 右丞 1 四百石 假署印綬,及紙筆墨諸財用庫藏 組卷:10引用:4難度:0.6 -
5.“告身”為封建社會朝廷頒發(fā)給官員的身份證明,是官員“賦役優(yōu)免、子孫恩蔭、永業(yè)田申請”的憑證。唐朝告身的頒發(fā)程序,是中書省奉皇帝旨意寫好任命詞,經門下省審查和皇帝蓋章后,將御批原本存檔,另抄副本送尚書省辦理正式手續(xù)。根據材料可知( ?。?br />
組卷:16難度:0.6 -
6.《漢書?竇田灌韓傳?田蚧傳》云:“當是時,丞相入奏事,坐語移日,所言皆聽。薦人或起家至二千石,權移主上。上乃曰:‘君除吏已盡未?吾亦欲除吏。”這說明當時( ?。?/h2>
組卷:7難度:0.5 -
7.唐代中期,樞密使多由宦官充任,“職掌唯受表奏,于內中進呈”。到了唐代后期逐漸形成“宰相、樞密共參國政”的局面,諸多權閹以樞密使的身份執(zhí)掌機密并參預軍國大政的議決。這一變化說明( ?。?/h2>
組卷:8引用:4難度:0.5 -
8.明成祖起,陸續(xù)派遣總督、巡撫到各地臨時處置事務,明中期督撫成為常設機構。督撫管轄數省或一省,地位在三司、總兵之上,同時被授予便宜行事之權。督撫的設立旨在( ?。?/h2>
組卷:29難度:0.9 -
9.在古代雅典,無論是經抽簽還是選舉任命的官員,只有通過任職資格審查程序并且完成宣誓儀式后,才能正式管理城邦的事務。雖然公民可以通過不同的方式履行公共職責,但官員候選人必須按照法律規(guī)定接受任職資格審查。這些規(guī)定旨在( ?。?/h2>
組卷:55引用:9難度:0.4 -
10.古羅馬共和國時期的學者認為,羅馬人之所以成功,在于他們采取了一種“混合政體”。執(zhí)政官、元老院和公民大會將君主制、貴族制和民主制的因素相混合,三者相互牽制,處于平衡的狀態(tài)。關于古羅馬的政體,下列說法準確的是( )
組卷:27引用:32難度:0.6 -
11.14世紀時,英國貴族們覺得稅收的征收是為了解決國家的共同需要,而不是為了國王個人的需要,稅收的使用應該得到所有納稅人的監(jiān)督,如果國王不能很好地使用,納稅人組成的議會就可以不批準,而國王為了獲得錢財,和貴族妥協,于是議會批準賦稅的權力越來越確定下來了。這說明當時的英國( ?。?/h2>
組卷:3引用:7難度:0.6 -
12.美國1787年憲法與德意志帝國憲法均確定了聯邦制度。美國參議院議席分配遵循各州無論大小一律平等的原則,但在德國聯邦議會中普魯士邦則擁有足夠多的議席行使否決權。這一現象根植于兩國( ?。?/h2>
組卷:251引用:35難度:0.5 -
13.“光榮革命”后,威廉三世建立了一個由托利黨與輝格黨分享政府要職的混合內閣;1694年,威廉三世任用支持其對外戰(zhàn)爭政策的輝格黨組成“一黨內閣”;1700年,威廉三世恢復兩黨混合內閣;1710年,安妮女王又罷免了不愿停戰(zhàn)的輝格黨人,任命托利黨人組成“一黨內閣”。這一反復說明當時英國( ?。?/h2>
組卷:10難度:0.6 -
14.在與?;庶h進行論戰(zhàn)時,孫中山針對?;庶h成員將形容湯武革命的“天下歸心”也用來形容華盛頓(稱“十三州人民歸心也”),明確予以批駁,華盛頓“為十三州國民之一分子,雖職有等差而分皆平等同心一致以赴公義,固無所謂誰歸心于誰也”。孫中山的批駁( ?。?/h2>
組卷:9引用:10難度:0.6
二、非選擇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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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閱讀材料,回答問題。
材料一 明太祖朱元璋重視總結歷代法制的經驗,把法律看做“防民之具、輔治之術”。他命人制定《大明律》,按六部體制分成吏律、戶律、禮律、兵律、刑律、工律,加上卷首的名例律,共七篇460條,無論形式與內容都較唐宋律有所改進;并宣布該法為祖宗成法,“一字不可改易”。作為補充,朱元璋根據“刑亂國用重典”的思想,親自編訂《大誥》四編,其中匯編了以酷刑懲治官民過犯的案例,以及各種峻令和訓誡。此外,他還下令將《大誥》作為國子監(jiān)學和科舉考試的內容。在鄉(xiāng)里則由塾師教授《大誥》,每于鄉(xiāng)村節(jié)日聚會之處,派專人講授。
——摘編自張晉藩《中國法制通史》材料二 13世紀,英國通過《大憲章》,確立了法律至上和王權有限的原則?!肮鈽s革命”后,英國確立了君主立憲制,法律體系更加完善。美國等很多國家在學習英國法律基礎上制定了本國法律,構成了“英美法系”。1804年,拿破侖簽署法令,頒布了《法國民法典》?!斗▏穹ǖ洹防^承了羅馬法傳統,很快推廣到歐洲各地,形成了“大陸法系”?!坝⒚婪ㄏ怠焙汀按箨懛ㄏ怠庇幸韵鹿残裕悍捎纱砣嗣裥惺箼嗔Φ淖h會制定,行政機構在法律規(guī)定的框架內行使行政權,法院根據法律獨立掌握司法權,司法實踐中堅持程序公正和無罪推定。
——摘編自齊世榮《世界史?近代卷》(1)根據材料一并結合所學知識,簡析明朝初期的法律制度。
(2)根據材料一、二并結合所學知識,指出歐洲近代法律體系與中國古代法律的主要不同之處。談談中外法律編纂給我們的啟示。組卷:3引用:3難度:0.6 -
42.國際秩序是指在一定世界格局基礎上形成的國際行為規(guī)則和相應的保障機制,通常包括國際規(guī)則、國際協議、國際慣例和國際組織等。以下是國際秩序發(fā)展史上重要事件的節(jié)選。
材料:1648年《威斯特伐利亞條約》簽訂,形成了威斯特伐利亞體系,確立了國際關系中的國家領土、主權與獨立等原則,開創(chuàng)了用國際會議和通過談判達成協議的形式解決國際爭端、結束國際戰(zhàn)爭的先例。
1651年,英國頒布了多項《航海條例》保護本國貿易。為了迫使荷蘭接受《航海條例》,英國發(fā)動了一系列對荷蘭的戰(zhàn)爭。
1842年,中英兩國簽訂《南京條約》,條約侵犯了中國的領土主權和關稅主權。
1914年7月28日,奧匈帝國向塞爾維亞宣戰(zhàn),第一次世界大戰(zhàn)爆發(fā)。
1928年8月,美、法等國簽訂了《非戰(zhàn)公約》,宣布締約各國在相互關系中廢棄以戰(zhàn)爭作為實行國家政策的工具,和平解決國際爭端。
1945年6月,50個國家的代表簽署了《聯合國憲章》,確立了和平解決國際爭端和制裁侵略的機制,集體安全體制進一步完善。
1947年,23個國家簽訂《關稅與貿易總協定》,在該協定的框架下,各締約國通過談判,削減關稅和其他貿易壁壘,取消國際貿易中的歧視待遇,促進了國際貿易的發(fā)展。
1970年,25屆聯大通過的《關于各國依聯合國憲章建立友好關系及合作的國際法原則宣言》中明確把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包括在內。
從材料中提取兩條或兩條以上的信息,圍繞“國際秩序”自擬題目,運用所學知識加以論述。(要求:觀點明確,持論有據,邏輯清晰。)組卷:21引用:7難度: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