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學年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縣蓮塘一中高二(上)期末歷史試卷
發(fā)布:2024/4/20 14:35:0
一、選擇題(共40題,每題1.5分,共60分)
-
1.依據周禮,國內德高望重的老者會被招入官學加以奉養(yǎng),這些在官學中養(yǎng)老的老者被稱為“三老五更”,禮制要求“天子父事(像對待父親一樣對待)三老,兄事五更”。這表明周代禮制( ?。?/h2>
組卷:7難度:0.6 -
2.韓非子認為只有實行嚴刑重罰,人民才會順從,社會才能安定,封建統(tǒng)治才能鞏固;西塞羅在《論共和國》中論述:“既然法律是公民聯盟的紐帶,由法律確定的權利是平等的,那么當公民的地位不相同時……作為同一個國家的公民起碼應該在權利方面是相互平等的……社會才能安定?!辈牧险f明( ?。?/h2>
組卷:7難度:0.6 -
3.秦始皇相信“五德終始說”,認為周屬于火德,秦朝代周,水克火,秦即水德。于是以水德附會制度,所用旌旗、符節(jié)都崇尚代表水德的黑色,黃河也改名“德水”。此舉的實質是( ?。?/h2>
組卷:11引用:6難度:0.6 -
4.如表為西漢時期的丞相及其出身。前后期出身的變化說明( ?。?br />
漢初 蕭何、曹參、陳平、申食其、周勃、灌嬰、申屠嘉等(以上皆軍人出身) 武帝(前141-前87) 衛(wèi)綰、竇嬰、許昌、薛澤、公孫弘、李蔡、莊青翟、趙周、石慶、公孫賀、劉屈麓、車千秋等(以上皆軍功或其先世得軍功) 昭帝(前94-前74) 王(郡縣吏)、楊敞(給事大將軍幕府) 宣帝(前74-前49) 韋賢(大儒)、魏相(少學易,為郡卒吏)、丙吉(獄吏)、于定國(獄吏) 元帝(前48-前75) 韋玄成(名儒)、匡衡(大儒) 成帝(前33-前7) 張禹(郡文學)、薛宣(廷尉書佐)、翟方進(射策為郎)、孔光(舉議郎) 組卷:0引用:3難度:0.6 -
5.《太平御覽》載:“甲父乙與丙爭言相斗。丙以佩刀刺乙,甲即以杖擊丙,誤傷乙。甲當何論?或曰:毆父也,當梟首?!保ㄖ偈妫┳h曰:“臣愚以父子至親也,聞其斗,莫不有怵悵之心,扶杖而救之,非所以欲詬父也。君子原心,赦而不誅。”由此可知漢朝的司法實踐( ?。?/h2>
組卷:7難度:0.6 -
6.《漢書?蘇武傳》記載蘇武受推薦出使匈奴而不辱命,得到朝廷嘉獎。宣帝即位后常咨詢他國家大事。蘇武最可能的職位是( ?。?/h2>
組卷:4引用:3難度:0.6 -
7.東漢末至魏晉南北朝,匈奴與其他民族交融的情況如圖所示。如圖反映了這一時期民族交融( ?。?br />
組卷:8難度:0.7 -
8.史家常用“內重外輕”和“外重內輕”論述中國歷史上的集權與分權。“內”指中央政府和中央集權,“外”指地方政府和地方分權。由外重內輕引發(fā)割據,加速王朝瓦解的是( )
組卷:21難度:0.5 -
9.盛唐時期規(guī)定,宰相進入內廷議事,必須有諫官隨入,以便隨時提出批評意見,諫官平時可以對君主和宰相面折廷爭,也可以隨時向皇帝“上封事”;肅宗時又明確規(guī)定,要求諫官必須10天上一次封事,直論朝廷得失。這反映出唐朝( )
組卷:5引用:8難度:0.6 -
10.唐朝嚴禁巫術,《唐律疏議》規(guī)定,犯“造畜蠱毒罪”者,本人被處絞刑外,連坐家人及知情不報的里正、坊正、村正;犯“造厭魅罪及造符書咒詛罪”且目的為殺人者,以“謀殺論減二等處罰”。這些條款( ?。?/h2>
組卷:7引用:6難度:0.7 -
11.“出塞”是漢唐詩書中常見的字句,是指向中原以西、以北的少數民族地區(qū)的相關交通活動,如“張騫出塞”是從關中出發(fā),一路至于西域。而戰(zhàn)國時期秦國的“出塞”多為東行,由關中平原而東進。漢唐與戰(zhàn)國時期“出塞”指意不同源于( ?。?/h2>
組卷:4難度:0.5 -
12.唐朝對邊疆少數民族地區(qū)實施“羈縻州制度”,少數民族首領須接受朝廷頒發(fā)的印信,實行一種有限制的自治管理方式,由朝廷的派出機構都督府或都護府代行具體管理職責。這一制度( ?。?/h2>
組卷:36難度:0.6 -
13.改革是社會發(fā)展的動力,它不僅是治國方略的重新選擇,而且是利益關系的重新調整,因此改革必然會遇到各種阻力,充滿曲折。改革家不但要有遠見卓識和大無畏的犧牲精神,還要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和改革必勝的堅定信心。下列說法體現該精神的是( ?。?/h2>
組卷:1引用:4難度:0.5 -
14.北宋《神童詩》里有言:“天子重英豪,文章教爾曹”“滿朝朱紫貴,盡是讀書人”“朝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將相本無種,男兒當自強。學乃身之寶,儒為席上珍?!睋伺袛?,下列對宋代科舉制解讀正確的是( ?。?/h2>
組卷:7引用:10難度:0.6
二、非選擇題
-
41.閱讀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隋唐時期,國家建立了以律、令、格、式為主體的成文法體系。唐朝的“律”基本是刑法,“令”是有關國家各項制度的規(guī)定,“格”是將皇帝詔敕整理為具有永久法律效力的法規(guī),“式”是政府機關的施政細則,四者分工協作、相輔相成。唐高宗永微四年還頒布了對律進行解釋的《唐律疏議》,與律條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唐律維護等級制和家族制,將對官員及其親屬的優(yōu)待公開清楚地寫在法律上;同時,唐律也要求官吏依法行使職權、恪盡職守,違反者要處罰。唐玄宗以后,不再大規(guī)模修訂律、令、格,式,而是采取頒行《格后敕》的簡便立法形式,來應付日益復雜且多變的社會問題。《格后敕》與律、令、格、式并行,地位逐漸重要,最終發(fā)展為五代及北宋的《編敕》。
——摘編自卜憲群《簡明中國歷史讀本》材料二 西羅馬帝國,在蠻族日耳曼人的不斷侵蝕下,于476年宣布了滅亡。羅馬人同日耳曼人社會生活條件存有巨大差異:一是簡單商品經濟社會;另一則是剛從氏族社會解體的自然經濟社會。因此,面對羅馬人相對發(fā)達的精神層面——文化,尤其較發(fā)達的羅馬私法則不可思議,領略不了羅馬法及其精神。同時由于不斷的戰(zhàn)爭、瘟疫摧殘著西歐,致使田地荒蕪,商品經濟遭到毀滅性的打擊,海上繁榮的貿易消失,城市遭到了極大的破壞,從此西歐進入了漫長的中世紀時期,羅馬法也隱沒不彰,步入了沉寂。
——蘇彥新《羅馬法在中世紀西歐大陸的影響》(1)根據材料一,歸納唐代法律制度的特點。
(2)根據材料二,并結合所學西歐中世紀的社會特征,分析羅馬法在中世紀前期衰落的原因。組卷:1引用:3難度:0.5 -
42.閱讀材料,回答問題。
材料一 中國古代監(jiān)察制度萌芽于夏商周時期。秦設御史大夫,且為別相,在郡設監(jiān)郡御史監(jiān)察郡政。漢設御史府,與丞相府并重丞相遣刺史往地方監(jiān)察,郡守以下設督郵,負責屬地監(jiān)察。魏晉時御史臺獨立,成為皇帝直接領導的國家專職監(jiān)察機關,中央監(jiān)察機構初步統(tǒng)一,監(jiān)察職權有所擴大。唐朝設立了臺院、殿院、察院,三者各有側重,共同構成了一個嚴密的監(jiān)察系統(tǒng),此外,還建立了系統(tǒng)的諫官制度。宋代,“政令之推行有缺失,則臺官彈劾之鎮(zhèn)政令自身有不當,則諫官封駁之”,又在地方上的州內設通判監(jiān)察行政,設提點刑獄司專司刑訟,設轉運使監(jiān)督財政。明朝初年,中央臺、殿、察三院合并為都察院,同時,設置獨立于都察院的六科給事中監(jiān)察六部活動,科道并立,地方設按察使司。清朝,形成了“科道合一”的監(jiān)察體系,進一步加強了中央集權。
——摘編自唐海歌《承襲與變異中國古代監(jiān)察制度述論》材料二 清末憲政的實施,打破了法律監(jiān)督只是自正而下進行單行監(jiān)督的傳統(tǒng)。清政府1908年頒布的《飲定憲法大綱》,首先要求“上自朝廷,下至臣庶,均守欽定憲法,以期永遠率循,周有逾越”其次規(guī)定“已定之法律,非交議院協贊”,君主也無權“以命令更改廢止”。辛亥革命后,《中華民國臨時約法》確立了共和國的政治制度和憲法權威高于任何政治坡力的法律監(jiān)督原則。在傳統(tǒng)的監(jiān)督體制中,監(jiān)察機構獨立承擔著整飭吏治的職責。近代逐步確立了集立法、行政、司法和審計監(jiān)督等各種法律監(jiān)督于一體的監(jiān)督體制和分權制衡的法律監(jiān)督原則。隨著報紙、電臺等新式傳媒工具的出現和“庶政公諸輿論”等立憲指導思想的公布,“庶人不議”的禁令解除了。幾千年的封建文化專制出現了松動,人們第一次可以合法地指陳時政,議論國事。同時“黨攀”的解除使得政黨政治第一次登上了中國的歷史舞臺。這些新生事物為中國法律監(jiān)督體制注入了新的活力。
——摘編自劉雙舟《簡析法律監(jiān)察體制的近代化》(1)根據材料一并結合所學知識,概括中國古代監(jiān)察制度的演變。
(2)根據材料二并結合所學知識,歸納近代中國監(jiān)察制度的主要變化并說明其原因。組卷:1難度: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