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教部編版選擇性必修1《3.9 近代西方的法律與教化》2020年同步練習卷(9)
發(fā)布:2024/12/10 3:30:2
一、選擇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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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馬克思說:“(羅馬帝國)到處都由羅馬法官根據(jù)羅馬法進行判決,從而使地方上的社會秩序都被宣布無效?!睂@段話的準確理解是( )
組卷:10引用:43難度:0.9 -
2.公元前5世紀中期,羅馬共和國頒布《十二銅表法》,其中的十個法表主要是由貴族編訂的并為其利益服務,在引起平民強烈不滿后,才增編兩表,雖然《十二銅表法》并沒有給平民帶來多少好處,但法典的編撰卻被認為是平民的勝利。這是因為《十二銅表法》( ?。?/h2>
組卷:8引用:25難度:0.6 -
3.1689年英國《權利法案》13條款中除第6條外,都是重申議會“自古就有的權利”。據(jù)此判斷( )
組卷:1引用:8難度:0.6
一、選擇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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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有人說:“在1517年之前只有一種國教--羅馬天主教,不信奉國教者就被戴上一頂持異端邪說的帽子,這種氣氛肯定不利于思想獨立。宗教改革運動以后,許多不同的國家都接受了宗教思想自由的原則,思索其他學說也比以前安全了?!边@里主要強調的是( ?。?/h2>
組卷:12引用:24難度:0.7
二、非選擇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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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閱讀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民法典是以條文的方式,以抽象的規(guī)則來規(guī)范各式法律行為、身份行為,被譽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
材料一 東羅馬帝國皇帝查士丁尼認為:“皇帝的威嚴光榮不但依靠兵器,而且須用法律來鞏固”。為此他下令編寫了《法學階梯》(《查士丁尼法學總論》)作為法學教科書,并且規(guī)定其具有法律效力。該書體系內容大致為:
--總則:法律的基本原則、淵源、結構、效力
--人法:權利主體(人格法、監(jiān)護法)
--物法:財產權利--物權(所有權、物權的取得方式)、繼承、債(契約、侵權)
--訴訟:權利的保護
--摘編自徐紅新《論查士丁尼<法學階梯>的體系結構及其影響》材料二《拿破侖法典》(又稱《法國民法典》)于1804年3月頒布,它由總則(關于法律的公布、效力及其運用)和三編(分別為“人”、財產及對所有權的各種限制和取得財產的各種方法)構成。
《法典》把資產階級的勝利成果從法律上固定了下來。比如:所有法國人都享有同等的民事權利;“個人得自由支配屬其所有的財產”。在第三編中對自由買賣、等價交換作了具體的規(guī)定。第一七一〇條規(guī)定:凡勞動力雇傭者可與出賣勞力者商定,一方為他方完成一定的工作,他方支付一定報酬的契約。
《法典》在法國民眾和法國之外均產生了巨大影響,歐洲和世界的資本主義國家在制訂自己的法典時往往以《法典》為范本。
--摘編自李兀明《論拿破侖法典》(1)根據(jù)材料一概括《法學階梯》頒布的目的,并結合材料二說明《法學階梯》與《拿破侖法典》的相似之處。
(2)根據(jù)材料二并結合19世紀初的時代背景,分析《拿破侖法典》對社會發(fā)展的影響。組卷:2引用:7難度:0.5